辽宁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来算的: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
一、辽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在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九城市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基础上,丹东、辽阳、朝阳三市也在积极推进相关软件升级改造工作,预计今年就将加入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异地居住人员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就可以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
二、报销比例: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43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据了解,沈阳已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加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已经在沈阳进行异地就医登记的达1890人,超过170人次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随着登记人数的增加,医疗机构也将增加。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辽宁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了320元,增加40元。对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群体参保缴费给予部分或全额补助。,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贴标准提高至380元,增加60元。据了解,近年来,沈阳市已多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起初政府补助标准只有40元,后来提高到80元、120元,然后又提到了200元、240元、280元,又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也逐步提高,但提高的幅度较小。
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铁岭、盘锦、葫芦岛九城市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备案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