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患心脏病连续被高校拒录是否符合高校录取政策?

近日,河南考生张智铭称,自己高考成绩是551分,却接连被高校提档、退档,或无大学可上。

符合

用功读书十几年,只为了高考中能够有着不错的发挥,考入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想这是很多考生的愿望、目标,也是之前一直努力拼搏的意义所在。

2022届河南考生张智铭,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了551分的优异成绩,超出一本线42分。但是却接连被高校提档、退档,目前面临着没有大学可上的艰难处境。

那么,究竟为何张同学会遭受这般待遇?原来是张智铭患有先天性心脏疾病,体检没能够通过,因此各所高校不予录取。

在事情被爆出后,一些小伙伴质疑高校的做法并不合规,批判高校不近人情。那么高校拒绝录取患有先天性心脏疾病的张智铭是否符合政策呢?为此,我查阅了有关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以下情况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根据规定来看,张智铭同学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属于第一种情况,可以不予录取。不过张智铭面对这种情况表态说自己可以签订免责协议,意思就是说自己在求学期间如果由于发病导致的任何后果都不需要学校承担责任。同时他的父母也说,只要有本科学校愿意录取他们的孩子,他们就可以和学校签订免责协议。

张智铭还透露“自己所报考的本科提前批志愿高校为河南师范大学,但是遭遇了提档、退档,本科第一批志愿仍旧填报了河南师范大学,但是也遭遇了提档、退档,之后询问该校的招生办工作人员,对方却告知,因为自己患有疾病,学校决定不予录取。”

在这之后,张智铭还填报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信阳师范大学和河南理工大学等,不过均没有被录取。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学校一般都是不会录取的。而对于张智铭说要签订的免责协议书也是不具备实际法律意义的,因此他后续可能也不会有大学能够上。并且张智铭还不仅仅是上学问题,以后他工作可能也不会那么顺利。

我们都知道这种事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但现实就是这样。我们只能希望以后相关的法律制度能够完善,让他们不会再被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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