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年半,合同未到期,而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资赔

如题所述

  首先要确定被开除的原因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如果没有违反,企业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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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7
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开除,如果是因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公司无故将你开除,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工龄补偿2个月半的工资,如果没缴纳保险的话,还可以要求给予保险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19
如果公司有过错,应该有赔偿。
第3个回答  2010-10-19
得看具体情况分析的。
若是身为员工在职期间并未做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没有损害到公司利益、未泄露过公司机密等,在合同期满之前就将你开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予以赔偿,具体的金额可以参照当初签订的合同,若是合同中没有写明则根据劳动法进行赔偿。
如果情况相反,LZ则可能反过来被公司追究责任,慎重考虑下比较好。
第4个回答  2010-10-19
有 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或者协商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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