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公积金和商贷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如题所述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公积金和商贷的年限可以不同。公积金和商贷一起贷款属于组合贷款,他们之间的利息互不相同,彼此之间各不影响。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贷款年限必须一致么


你好,必须一致。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看完就明白了!


     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所在城市买房安家,既然要买房,除非手头资金足够充裕,不然的话绝大多数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而房贷又分为三种,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用户咨询,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那么下面就来简单地说一下这个问题。

一、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

      组合贷款主要就是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两个部分组成,是可以年限不同的。但是需要提前和贷款银行沟通好,看是否批准。

      另外组合贷款还款的时候,是分开的,这一点大家需要注意。

二、组合贷款不好贷的原因?

      在申请房贷的时候,有公积金且可贷额度足够的用户,会直接选择公积金贷款;另外还有些用户为了方便,会直接选择利息稍高的商贷,组合贷是很多人不愿意去申请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办理组合贷款的时候,涉及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两个机构的对接,手续和程序特别复杂,办理时常大约在2个月左右,开发商也不太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毕竟人家要的就是资金快速回笼。

      以上就是关于“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的回答,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总的来说,申请组合贷流程比较复杂,大家要做好准备,要是想要组合贷贷款年限不同,需得提前和银行说明,是否同意就看银行的审批决定了。

组合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不可以。

组合贷款不可以贷款年限不一样,组合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他们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组合贷款可以选择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而保留继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根据偿贷能力的变化,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等。

【拓展资料】

购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是一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信用良好还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企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买房屋价钱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这些钱用于支付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

6.有贷款企业银行认可的东西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你偿还贷款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机构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借款条件。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企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通过后,需与贷款企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进行公证;签订借款合同后,到南京的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以及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填制购房组合贷款存凭证,然后贷款企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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