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山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山东省人民 *** 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
1、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3、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4、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来源,第25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山东省烟台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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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伤9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急救.

9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广西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计发标准合计为:九级18个月本人工资。

郑州市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

湖北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人民 *** (2003)第257号令(摘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2个月,六级伤残为44个月,七级34个月,八级伤残为28个月,九级伤残为22个月,十级伤残为1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年数每减少一年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企业破产倒闭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一次性划拨到帐次月起,工伤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企业破产倒闭时,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支付抚恤金,或由用人单位将应支付的抚恤金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定期继续发放。

请问重庆市綦奖江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建议还是打电话询问一下重庆市綦奖江县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处,一个地方一种标准。

浙江省萧山,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黑龙江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黑龙江省 *** 黑政发[2003]89号(摘要)】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工伤职工离岗前46、39、32、25、18、1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均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请问云南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请百度《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或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广东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伤残等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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