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名90后男出纳挪用公款4800万,这名男子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应该将所有公款全部进行归还。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很多人在生活中也养成了超前消费的行为习惯,殊不知这种消费习惯也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这名男出纳挪用公款4,800万,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对自己的人生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这名男子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严格遵守我国法律。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济南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名男子毕业后就职于济南某公司做出纳,因为公司的管理存在着一定的漏洞,这名男子又养成了超前消费的行为习惯,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的资金多达4,800万,事情败露之后,这名男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这名男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如何弥补?
有期徒刑12年,男子也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挪用的钱财却被这名男子挥霍一空,打赏收益违反了对价,服务劳动和回报不成正比,因此可以选择追缴打赏的赃款,希望当地法院能够尽快的进行审理,避免对这家公司造成损失。
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如果有侵犯相关法律条文的事情比较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名男子本身拥有着大好前程,但是却为了眼前的利益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家庭也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