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完后医保接续怎样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失业保险领取完了,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即可,一般新入职用人单位会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金领完之后,为了不影响之后的医疗、养老待遇,最好自行缴纳社保,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职工养老与职工医保。如果想继续缴纳,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社保,但只能缴纳其中的医保和养老保险。这时候需要找前工作单位办理停保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关系就由单位缴费转到个人缴费。然后带着离职证明或解决劳动关系协议、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到社保大厅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续缴事项。一般是以上一年度企业社保平均缴费基数为基础,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在失业期间造成医疗险、养老险断缴有什么危害,不清楚的朋友点这里:裸辞一时爽,断缴火葬场——细说社保的转移、续保与自缴
2、以持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身份缴纳居民医保。如果是有本地户口的,可以以居民身份缴纳居民医保。首先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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