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挂失后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可以使用了,身份证丢失和被盗将失效,无法再继续使用。丢失、被盗后挂失的身份证,以及已经换领新证的旧身份证等,都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该系统。只要身份证挂失就将即时失效,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到失效信息,就不能再使用。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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