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23
那司机怎么回事?突然变道还不打灯!”
“这车又从哪冒出来插我队的?”
“绝了!这车逆行差点刮到我!”
咱们日常开车的时候
是不是都有被不守规则的驾驶员
“吓了一大跳”的经历
那雅安交警蜀黍告诉大家
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交规
(比如行车记录仪)
你就可以举报给我们!
渠道在后面噢
喏,我们先来看看近日两个被处罚了的
网友举报案例
01
网友:有个车逆行!好危险!交警:马上办!
8月29日,雅安交警官方微博收到群众来信
“8月27日下午16时16分,
川TKX**6在汉源干溪坝桥上
汉源往九襄方向逆行。”
不得不说
这真的是教科书级别的举报了
图片、视频、时间地点具体描述均有
“人证物证”俱全
下一步,当然就是交警蜀黍出马了
经汉源交警大队核查,
该网友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08月27日16时16分,陈某驾驶川TKX**6号牌黑色小型轿车在108国道2525公里130米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陈某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网友举报画面
02
网友:出租车违规变道逆行。交警:我来也!
同样是八月
蜀黍还收到这样一条举报信息
这个相较而言有些简略了
不过呢,行车记录仪画面内有具体时间
让蜀黍取证也方便了许多
且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更不应该出现这样的行为
既危害了城市形象
还危害了群众出行安全
那么,就盘他
经雅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核查,
该网友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8月8日21时36分,王某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104省道(成都-瓦屋山)0002公里100米处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种行为),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对违法驾驶人王某奎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网友举报画面
只要举报信息属实
且时间地点清晰明确
交警部门是一定会进行查处的!
相信很多市民朋友此刻正跃跃欲试了吧
举报的方式,往下翻
举报方式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雅安交警官方新浪微博通过私信方式进行举报
或直接在雅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进行举报均可
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完整的举报信息,车牌、时间地点、照片等,有视频画面是最好的噢!
最后补充一点,拒绝不实举报,如交警部门核查后发现情况不属实,举报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人都是城市形象
处处都是文明考场
蜀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你的交通违法行为
群众随时都在监督
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