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行为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方式吗?

如题所述

是。

网络传销和传销差不多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得越多就挣得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利用人民爱财心理,其实就是个绑架敲诈团伙。

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炮制,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扩展资料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在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

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辞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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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4
直销和传销。

传销的本质。传销的本质是非法集资,俗称诈骗。一定数量的人拿出自有资金,在他们这个团伙内部根据一定的规则分配这些资金,通过这种“分赃不均”不断激励团伙人员发展新人,他们的资金来源基于新的人员的加入而投入的资金。新人进入团伙后就像“僵尸感染”一样变异,再去吸纳新的人员。没有“活血”,他们这个团伙就等于没有收入。以上是从整体看,再从内部看,大部分资金都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到手的钱有分配权的人当然想办法多捞点。这种剥削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剥削而是剥削必要劳动价值,因此从无限大的结局看,大部分人就会饿死,(他们没有创造劳动价值,而是坐吃山空),只有少部分人活下去,活生生的吃人运作模式。也因此,很多人被骗的倾家荡产。至于传销鼓吹的收入模式也是很简单,一个人给你1块钱,10亿人就能给你10亿。(至于那个几何倍增方法,你想办法把这10亿人分配进去就可以了。)传销也存在自讨腰包增加份额来升级的情况,也就是二次投资的情况。
那么如何识别传销?传销的工作内容就是拉人进入他们的团伙,然后再利用炫耀别人入会交纳大额金钱的场景和他们的说辞,引诱你交钱。所以,他们的最基本工作就是约人,邀约,各种办法邀约。通过各种社交软件聊天。介绍工作,网恋,一般都是要去外地。全国有几个传销窝点,南京,长沙,广西,北京周边,如果去这些地方就要小心。
直销,有一定摊派推销的性质。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销售,就是直接把产品送到你家门口,一般是熟人邻居,大家碍于情面都会收下给钱,而且价格偏高。
直销就是通过激励让你达到一个他们设定的销售额,本质就是这种强制推销,摊派,而你的角色就是他们雇佣的上门推销人员。
所以说,直销是违背市场自由公平竞争原则的,它有一定的摊派性质,但是鉴于这种销售方式最终还是依赖消费者的意愿,勉强接受最后还是接受了,所以并不算违法。但是直销会设置升级等级和不同的拿货价格,不达到销售额就降级这样代理价格就变高,销售员不得不自掏钱买下产品,现在一些微商直销代理就囤积了很多产品卖不出去。
那么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关联和界限?传销是纯粹的吸收他人资金,直销是有产品支撑的,但是,当直销的产品成本非常低廉却要高价强行推销给他人时,他人再推销给另外的人获取利益,这种情况那就是传销了,因为这个直销的产品已经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一张纸和百元人民币相比,不仅制造技术难度不同,而且使用价值也不一样),纯属打的幌子进行的资本吸收,就是传销。

八百万的诱惑 无锡青岛50300传销组织

青岛城阳区50300传销。先是被熟人骗到青岛。接着第二天有3名传销人员上门讲解模式。然后有2名传销人员陪同开始去各家串门。上午去2个传销人员租住处洗脑,下午去3名传销人员租住处洗脑,每人讲1小时甚至更多,连续5天。前4天讲模式,第五天美化包装传销活动加催促交钱。3倍裂变。1个人回本需要拉来4个人,真正开始赚钱需要再拉一个人。也就是每当1个人开始赚钱就有5个人赔钱。有10万人开始赚钱就意味着已经拉来50万人垫底。名副其实的传销万人坑。
羊毛出在羊身上。坑外的人想要赚更多,就要挖更大的坑,就像外面的土堆越大,挖的坑越大一样。
资金链一断,到手的钱谁会退给受害者,花掉了怎么退?坑外的人整体跑路,只留下坑里的人走投无路。

什么叫传销?一伙人骗了你5万,并且告诉你别报警,不如跟他们一起骗人然后分钱。这就是传销本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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