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速离职,应该怎么做好?

在一个快递站点干了三个月,老板没给我签任何合同,工资将近两个月才结一次(我现在才拿到4月5月的工资),更不要说买保险那些了。
所以我一直都不太想做下去,但是老板当时说要做满一年才可以辞职,而且要找到接替我的人才可以走。
但是我不想等,只想拿钱就不做了,能尽快走就尽快走,我应该怎么提出辞职比较好。纠结了很久都不知道怎么说好,磨磨蹭蹭一天天又过去,烦死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其次其次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最后在以后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沟通协调,实在不行可以找那你们应该寻找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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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4
1、如果要快速离职,最好的办法是与单位协商,单位同意随时都可以离职。
2、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就自动离职。
3、如果合同未到期,需要提前30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2个回答  2020-07-24
快速离职的话,可以现在工作时带有负面情绪,和不认真工作的态度,并且让老板注意到.并借此机会提交离职申请书,这样的话离职的几率还是挺大的
第3个回答  2020-07-24
首先跟您普及一下劳动法,在职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不购买社保也一样,请收集相关证据链,包括工资流水,考勤打卡,在职签定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0-07-24
按程序办,不行的话到劳动部门举报。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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