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首次参保的:
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如果是续保的:
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若是批量续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
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办理单位员工社保新增的流程如下:
一、带人员增加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人员加入。如员工以前交过保险,则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提供缴费凭证,拿此凭证和人员增加表、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加入。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另: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个问题要看回答的角度,如果作为一名职工的话就只需按照公司规定提供相应的办理材料,如果是企业为职工去办理社保那就要去相应的政府机关走流程了。以下是 金 柚 网 小编总结的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
新增员工社保参保所需材料:
1、录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失业职工提供《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
3、《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
4、《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
5、劳动合同书;
6、《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7、一寸照片一张。
如果是新员工首次参保,还需要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如果是企业要为新增员工办理社保还需要企业派专人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相关的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企业要开通参保,开通参保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等。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要到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去开通,不支持网上登记资料的,直接带上以上资料过去柜台。
3、企业开通参保功能后,跟员工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户藉性质、以及相关信息注册表,后续如果你还要帮他们办卡还要收数码相回执。
以上就是社保办理的一般流程,但在各个地区也有相应的差别,由此可见社保办理其实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如果想要节约企业人力成本的话,也可以把企业社保外包出去,方便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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