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断一套红木家具是不是明清时期的?

如题所述

明式红木家具的风格特点,概括起来,可用造型简练、结构严谨、装饰适度、纹理优美四句话予以总结。上次写过一篇“经典的明式红木家具”,其实明式家具设计精巧,制作精良,以简洁典雅的造型,简约的风格,严谨科学的结构闻名于世,也是公认的世界家具设计上无可超越的巅峰,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享有极高的声望。

1、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明式红木家具整体造型匀称、协调,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我们看以上图中的明代家具,其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比例,都极为匀称而协调。

家具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

2、结构严谨、作工精细

明式红木家具的卯榫结构,极富有科学性。不用钉子少用胶,不受自然条件的潮湿或干燥的影响,制作上采用攒边等作法。既美观又牢固,是科学和艺术的完美结合。时至今日,经过几百年的变迁,家具仍然牢固如初,可见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有很高的科学性。

3、装饰适度、繁简相宜

明式红木家具的装饰恰如其分,装饰手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雕、镂、嵌、描,都为所用。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甸、竹、牙、玉、石等等,样样不拒,但是绝不贪多堆砌,也不刻意雕琢。

明式红木家具虽然已经施以装饰,但是整体看,仍不失朴素与清秀的本色;可谓适宜得体、锦上添花。

4、选择优良、纹理优美

明式红木家具除了做工精细外,不加漆饰,充分发挥了木材纹理,自然优美,呈现出羽毛兽面等膝陇形象,令人有不尽的遐想,拥有独特的风格,形成了独有的审美乐趣。充分利用木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木材料本身的自然美,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点。明代的优质硬木家具用材,多数为黄花梨、紫檀等。这些高级硬木,具有色调和纹理的自然美。

清代红木家具的特点与明式红木家具浑然不同,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看下上篇文章“清式红木家具独有的典型特征“。通过对明清红木家具特点的描述,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明式红木家具与清式红木家具在风格特征上不同之处。

1、造型浑厚、庄重

清式红木家具在造型特征整体趋于宽、高、大、厚,骨架粗壮结实,方直造型多于明式曲贺造型,题材生动且富于变化,装饰性强,整体大方而局部装饰细腻入微。

2、装饰多满、富贵华丽

清代红木家具在装饰风格上,脱离了明式红木家具的秀丽淳朴,装饰用料精良,多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力求华丽,并使用金银、玉石、宝石、珊瑚、象牙及百宝镶嵌等不同质地装饰等不同地装饰材料;珐琅嵌、瓷嵌也是当时重要的装饰手法,描金,彩绘在清式家具中都占有一定地位,追求富丽堂皇的意味;花纹图案整体较满,通常是一些代表吉祥瑞庆的花鸟纹等装饰花纹。

3、取材考究、一木连做

清式家具以优质硬木家具为代表,主要使用的红木原材料有紫檀、酸枝木、花梨、楠木、乌木和榉木;其中紫檀、酸枝木占大多数,另有少部分黄花梨、鸡翅木等,多选择一木连做,很少使用小料拼接,在风格上更有比较明显的差异。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07
如果判断明清家具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一:用材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此,辨别木材是鉴定家具年代首先要注意的问题。传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黄花梨、鸂鶒木、铁力木等制作。然而上述四种木材在清中期以后日见匮乏,成为罕见珍材。所以,凡是这四种硬木制成而又看不出改制痕迹的家具,大都是传世已久的明式家具原件。虽说此类名贵家具近代仿制的也有,终究因材料难得及价格昂贵,为数极少。今天的传世硬木家具中,也有不少是使用红木、新花梨和新鸂鶒梨木制作的。由于这几种硬木,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木材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方被大量使用,所以,用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多为清代中期以后直至晚清、民国时期产品。如有用红木、新花梨或新鸂鶒木做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与形式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不能以材种来判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许多清代中期乃至更晚的榉木制品,依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于榉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鉴定。
明清家具的附属用材,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家具的制作年代。如家具上使用的大理石与岩山石和广石有些相似,但前者的开采使用,远比后两者早。此外,白铜饰件一般要早于黄铜饰件。凡有原配的白铜饰件,形制古朴,且锈花班驳自然的家具,其制作年代一定较早。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二:品种
明清家具的品种,往往与年代有密切的关系。有些较早出现的家具品种,常在清代后就不再流行。所以,除了极少数后世有意仿制外,其制作年代不应晚于他们的流行年代。也有一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器物的本身,就很好地说明了它们的年代。如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又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它是由明代的长方形香几演变来的,传世的大量实物中,多为红木、新花梨制品,未见有年代较早的。显然,茶几是一种清式家具。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三:形式
家具的形式是断代的重要依据。许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从形式上的变化来判断。如坐墩的形式,即经历了一个由矮胖到瘦高的变化过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坐墩,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但也有一种四足呈如意柄状的常见清式坐墩形体兼有矮胖、瘦高两种。它们多为清中期以后的广式家具,苏制家具中也有仿制。在扶手椅中,凡靠背和扶手三面平直方正的,其制作年代大多较早。从罗汉床的床围子形式变化来看,三块独围板的罗汉床,要比三块攒框装板围子的早;围子尺寸矮的,早于尺寸高的;围子由三扇组成的要早。反之,则较晚。对于架格来说,区别它是明式还是清式,主要看它的横板是通长一块,还有立墙分隔。至于架格被分隔成有高低大小许多格子的多宝格,决非明式。它是清乾隆时期开始流行的形式。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四:花纹和装饰风格
在古器物鉴定学上,以装饰风格和纹饰来断代是一条重要的标准,家具亦不例外。明清家具上的花纹,是鉴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好依据。家具花纹与其他工艺品的花纹一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在鉴定家具时,有确切年代的其他工艺品上的花纹,是很好的对比参照物。但在参照时,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较容易判断年代。明清家具在装饰手法及纹饰上存在着时代的差别。一般说来,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范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
中国纹饰图案具有继承性和趋同性特点,每个时代的作品或多或少地含有前代的因素,某个品类的装饰风格也可能在其他品类中出现。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许多都是承传的,如祥云龙凤、缠枝花草、人物传说等,这些题材在织绣、陶瓷、漆器等品类中常能看到。不过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仍有自己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如松、竹、梅,兰、石榴、灵芝、莲花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居、楼阁等风景题材,鱼藻、祥麟、瑞狮、喜鹊等动物题材较多见。明式家具纹饰题材最突出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盘长、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连环等纹。与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意趣,显示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五:构件造法
鉴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的造法来判断。但这种方法必须结合整体造型和其他构件造法的鉴定。现将明清家具中某些构件的造法介绍如下:
A.搭脑凡靠背椅和木梳背椅的搭脑(靠背顶端的横料)中部,有一断高起的,要比用直搭脑的晚;靠背椅的搭脑和后腿上端格角相交,是一统碑椅的特点,为广式家具的传统造法。苏州地区造的明式椅子(灯挂椅),此处多用挖烟袋烟袋锅榫卯,时代较早。
B.屉盘明清家具的椅凳和床榻的屉盘(垫子),有软硬两种。软屉用棕、藤皮或其他动物纤维编成。硬屉则用木板造成,一般采用打槽装法。考究的明及清前期家具,大都是16至18世纪初苏州地区的产品,屉盘多为软屉,少有硬屉。今存完好的传世软屉家具,大多可视为苏州地区制造,而硬屉家具则很可能是广州或其他地区所造。

C.牙条桌几牙条与束腰一木连坐的,要早于两木分做的;椅子正面的牙条仅为一直条,或带极小的牙头,为广式家具的造法,时代较晚。苏州地区制造的明式家具,其牙条下的牙头较长,或直落到脚踏杖(横档),成为券口牙子。夹头榫条案的牙头造得格外宽大,形状显得臃肿笨拙的,大多是清代中后期的造法。
D.杖子凡罗锅杖的弯度较小且无圆婉自然之势,显得生硬的家具,制作年代较晚;明式家具的管脚杖都用直杖,而清中期后管脚杖常用罗锅杖。晚期的苏式家具更是流行此做法。这是区别明式和清式家具十分重要的特点。
E.卡子花明式家具上常用双套环、吉祥草、云枝、寿字、方胜、扁圆等式样。清中期以后的卡子花渐增大且趋于繁琐,有些做出花朵果实,有些造成扁方的雕花板块或镂空的如意头。根据卡子花的式样,可能有效地判别明式或清式家具,并确定其大致年代。
F.腿足明式家具除直足外,还有鼓腿膨牙、三弯腿等向内或向外兜转的腿足,其线条自然流畅,寓遒劲于柔婉中。清中期的家具腿足矫揉造作,常作无意义的弯曲,在清晚期的苏式家具中,这种做法尤为突出。其造法通常是先用大料做成直足,然后在中部以下削去一段,并向内骤然弯曲,至马蹄之上又向外弯出。这种做法大至大椅,小至案头几座,无不如此。
G.马蹄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的马蹄,区别显著。前者是向内或向外兜转,轮廓优美劲峭;而后者则呈长方或正方,并常有回文雕饰,显得呆板落俗。
本文来自: 中国红木家具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