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履行协调职能应坚持的原则

如题所述

领导者履行协调职能应坚持的原则如下:



1.人本原理。

人本原理,就是把人的因素当作领导活动诸要素中的根本因素,把做人的因素当作领导工作的主题。把做人的工作当作领导工作的主题,是由领导活动的特点决定的。

领导工作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是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进行的,领导者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对人的工作,目标要通过人的活动去实现,领导的成功与否也主要取决于对人的行为活动的认识,即如何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2.统筹原理。

领导是一个组织或团体营运机构的最高层次,它站在这个组织或团体活动的顶端,统御和筹划着这个组织或团体的活动,使它得以成为相对独立的,能产生整体功能的,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社会系统。

这就是统筹原理。统筹原理告诉领导者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就是为了组织或团体的发展,并协同与社会大系统的关系而筹谋、筹划,不断地设计规划未来,谋求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组织或团体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

3.调控原理。

为了使领导活动始终围绕着确定的决策目标运转,保证领导目标的实现,领导者必须对动态的领导过程,进行不间断的监察和及时有效的全程调节和控制,这就是调控原理。调控原理要求每一个领导者必须明确,领导系统是一个动态系统,领导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既要保护领导系统的相对封闭,一环扣一环;又要重视收集信息,经常注意反馈,随时进行控制和调节。

4.绩效原理。

引用了绩效的概念,以强调领导工作必须提高实绩和效益,这就是绩效原理。绩效原理要求每个领导者必须时刻不忘领导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最终可见的实绩和效益,为社会做出贡献,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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