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最基本的职业权利有自由表达、教学权利、评价权利、尊重和公平对待。
1、自由表达
教师有权利自由表达自己对教育事务的观点和看法。他们可以在适当的场合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和批评,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和改进。
2、教学权利
教师有权利自主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选择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和教材。他们可以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科特点进行灵活的教学安排,以提供优质的教育。
3、评价权利
教师有权利对学生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提供评价结果和建议。他们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表现和能力水平,给予适当的评分和反馈。
4、尊重和公平对待
教师有权利受到尊重和公平对待,不受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他们应该享有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不受不合理的干预和压力。
教师的义务:
1、提供教学
教师的首要义务是提供高质量的教学。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和能力来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师应该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教授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并提供适当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2、培养学生
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全面发展。他们不仅应该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应该关注学生的个性、品德、社交技能和情感发展。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并采取个别化的教学方法,以帮助他们充分发展潜力。
3、创造安全和包容的学习环境
教师有责任创造一个安全、尊重和包容的学习环境,使每个学生都能够感到受到尊重和关心。他们应该积极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和不当行为,并促进学生之间的积极互动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