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配偶随迁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为上海户口,一方为外地户口的,迁移到上海的前提:合法夫妻,其中一方拥有上海户口,还要分具体情况看待:

一、结婚时间不足1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拥有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拥有博士学位;

3.配偶一方是省部级奖项获得者;

4.上海户口放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放有本科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同时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学位,在上海工作3年以上者。

二、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低于3年;

2.上海户口方拥有硕士学位,毕业3年以上;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夫妻投靠落户指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

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即可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六条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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