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

如题所述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清初所用最为频繁,主要用于清初六弊政中的屠城和不服从剃发令的汉族人,尤其是对汉及其他南方民族。“十大酷刑”也只是一个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数量也不止是十个,大部分是明清时期发明加工而成的。另有电影以此为名。

剥皮顾名思义的就是把犯人的皮给剥下来,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其实最早的时候是在犯人死之后才剥的,但是后来就慢慢的发展成在犯人活着的时候就把犯人的皮给剥下。

凌迟这一个刑罚算是众多刑罚当中最正常的一个处置手段了,但不过他却是惨无人道的,这个刑罚还有一个别的名字叫做千刀万剐。

也就是说这一个处置方法,就是把人身上的肉一片片的剥下来,具体是剥多少片上不封顶,据说最多的能够达到3000多刀,而且在剥犯人肉的时候,还能够保证犯人不死,可想而知犯人在那个时候会受到多大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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