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权益记录是指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报销、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等事项的记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参保人需要开具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权益记录时,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主要记载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开具的方法
通过微信申请
参保人可通过关注“深圳集邮”微信号,直接在对话框输入"社保账单"并发送,即可进入个人信息录入界面,根据提示录入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后,由邮政在15个工作日内以普通邮件寄送。
到全市邮政营业网点打印
参保人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持社保卡)即可到全市所有邮政营业网点进行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免费打印 。
社保自助终端设备打印
参保人可前往全市各社保分局、社保管理站、部分社区、部分银行网点等配备的金融社保自助终端服务设备,凭本人的二代身份原件或金融社保卡及社保IC卡直接登录,选择个人业务,选择打印个人权益单。
登录本人的社保服务个人网页申请
参保人可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注册,并登录本人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