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原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开发办公室)、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纳杨旭雁贪污、挪用公款、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杨旭雁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五百零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在各种贪污挪用公款的话,他其实是吃的公家的利益,这样子的行为是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他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的,至于说这个罪刑,他判的严不严重?无期徒刑的话,就等于说是他将在牢里面做一辈子,而且虽然说不是死刑蛋,其实是说在牢里面做一辈子的话,也是非常的难受,那很多人就会说到这个罪责,是不是给他安太严重了?其实我认为这样子的罪责并不严重,如果说没有前车之鉴的话,那后面的人还会继续效仿,觉得这样子的事情并没有多大的一个严重性。
大家要相信的是,在中国很厉害,有很多的人进行着贪污受贿的,这样子的一些不好的勾当,所以说我们为了杜绝这样子的事情发生的话,就必须对这样子的一些事情进行严厉的打击,而且本身像这种做假账,做冒牌的一些公司名称,他就已经触碰到法律了,一旦触碰法律,他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她贪污挪用公款打到了一点6一一点6一,不是一个小数目,判他无期徒刑是绰绰有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