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2)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
(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税率。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