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过犯罪前科,隐瞒婚情,订了婚我才知道,他这种行为算欺诈婚姻

吗?我跟他的婚姻还成立吗?现在怀了他的孩子快生了,但我想跟他离婚

提问者所诉问题,有两处不明,一隐瞒婚情是指隐瞒婚史(曾离婚或丧偶等)还是已婚状态?二、订婚,是指结婚登记获取身份证明还是民间送了彩礼意义上的订婚?
因为第一个问题,牵涉到欺诈婚姻,而第二个问题牵涉到如何解决的问题。
一、先看第一个问题。
1、欺诈婚姻的定义。
它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实践中,欺诈婚姻主要表现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而形成的婚姻,此行为除侵害婚姻行政管理关系外,还构成了对对方当事人权利的侵犯。
2、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有配偶的人,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就为通常所说的重婚。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如犯精神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3、综上,有犯罪前科与否,并不是构成婚姻欺诈的条件,有无婚史,也不属于婚姻欺诈情况。但若已有配偶,采用隐瞒、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结婚登记,或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结婚登记也属于婚姻欺诈。所以首先请提问者明确自己属于什么情况。
二、再看第二个问题。
1、因隐瞒个人真实过去的情况,而丧失诚信原则,如果是结婚登记性质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对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若属于未登记婚姻而是属于民间意义上的以是否收纳彩礼上的订婚,可以通过协商取消订婚即可,不必履行法律程序。
2、在订婚之后,发现对方又前科,隐瞒婚史的情况,属于诚信问题,道德问题,作为婚姻一方,有失察之责。有前科,婚史在婚姻市场上属于弱势,所以对方隐瞒这些情况,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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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6
你们只是订婚还没有结婚,哪里来的诈骗。再说了如果感情好的话你会在乎这些吗?
如果你觉得他对你有所隐满,你现在也可以和他解除订婚,这不算欺诈婚姻的。
期满问题还是要感情来解决,双方都要好好沟通,努力争取和好,相互指责只能使问题越来越难处理。你们可以直接摊开聊聊,你不了解他他不了解你,你们这只是互相不够了解对方,算不得期瞒,只能算是互不了解,就盲目订婚。
第2个回答  2016-05-26
不能算欺诈婚姻,你们还未结婚只是订婚呢,但是在道德上可以和对方结束双方关系
第3个回答  2016-05-05
否,请参阅 婚姻法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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