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关系介绍信”“干部介绍信”

那位人事高手帮助我一下:
我是09年毕业的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没有找到工作,在09月份的时候就随便签了个单位,学校把我的档案和户口就打到省人才,之后09年我参加了一个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单位),并且被录用,然后改派到到这个事业单位(改派后派遣证时间是2009年12月17日),09年10月份正式到单位上班,单位给我落实了编制,2010年07月我又参加一个市级事业单位招考,我考上了,这时我去我去原事业单位找领导谈,领导说你辞职可以调动不可以,叫我把辞职信交上,我按领导的意思把辞职信交上,单位给我办理了相关的手续,(要说明一点是:我的档案一直在省人才放着了,没有调到A单位)在办理手续的时候A单位叫我把档案从人才借出来装一些东西,装完东西后我拿回省人才,人才工作人员告诉我你原单位没有给你开“工资关系介绍信”“干部介绍信”,我回到原单位,原单位说你在这没干一年不给你开。我现在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心在有几个问题想问:
1.省人才说:你除非不要了你在原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把原事业单位装入档案所有的东西都从档案拿出不要)然后我给你开“工资关系介绍信”“干部介绍信”到你新去的单位。 我不知道这个是否可行?
2.我原来的单位不给开证明的理由是否成立?
3.我按省人才说的办对我以后新去的事业单位有什么影响?
4.我给学校打电话问是否可以改派,学校说毕业一年了是不给改派的。我现在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
1.我原单位还给出个理由:辞职的人员不给开这两个证明
2.我又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了,我是可以改派的,因为国家有规定,3年内都可以改派的!我的问题解决了!!!!!!!!!!!!!!!!!!!!!!!

1、新单位没有这方面特殊要求的话,就可行;
2、理论上是不成立的,因为你已经工作过,不是你毕业后就虚挂,即使虚挂,也应该有介绍信的,否则下一个单位没法接收你;
3、这就联系到你的第一个问题了,如果原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对你以后找工作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招牌的话,当然不建议舍弃了;如果不是什么金字招牌的话,放弃也无所谓;
4、我建议你就顺其自然的听人才的建议吧,一了百了;如果你很想保留前面那份履历,托托熟人关系什么的;
补充:
1、小胳膊扭不过大腿,单位在这方面有主动权;
2、“规定”不如“关系”,即使你鱼死网破,也往往是得不偿失。随着你对社会的深入,你会逐渐明白的。

希望这些对你有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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