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女生昏倒抢救途中被改送殡仪馆,官方却说程序合规?

如题所述

我们在学校中如果如遇到了危险或者受伤了,首先找到的就是学校的医护室,江苏盐城发生了一起相类似的事情,江苏盐城滨海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先送殡仪馆再抢救的事情被广泛关注了,一名初三女学生在学校内突然昏倒,学校方面随即把这名女生送到了当地的卫生院进行抢救,同时拨打了打滨海县人民医院120急救电话 ,也给这个女生的母亲打了电话,母亲也迅速赶了过去。

在母亲到了卫生医院后,相关的卫生院医生告诉这个母亲,孩子情况很不好,需要送往更大的医院进行抢救,在抢救的过程中,海滨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也参与了抢救,在这个时期,他们就告诉了母亲,孩子没有了生命体征,但是医生说再试试送去县人民医院抢救下。

而当女孩被抬上了救护车,安上了氧气瓶,救护车的却把目的地改成了殡仪馆,而随车的老师和这个女生的母亲都不知情,后来殡仪馆没有看到任何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也是没有接收这个女生。之后救护车才把车开到了县人民医院,最后女孩是不幸去世了。

而针对这次的事故,女生的母亲认为学校一方和县卫生院有重大的责任,在送往县人民医院的时候私自送去了殡仪馆,而后才又去了县人民医院救治。中间耽误了近40分钟,而这40分钟是抢救的黄金时期,所以母亲坚决认为这双方都有责任,并且没给到自己相关的证明文件和书面文件。

全程陪同李某洁救治的校长及班主任,两人均未作出回应。陆姓校长以正在听课为由拒绝了采访,而之后滨海县向家属送达信访回复意见称转运和救治过程均符合规范,做出这个决定是经过了特警大队的直接指示,并且女孩在显卫生院抢救的时候就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提出去县人民医院只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做法。但是真的像他们所说的合规吗,这起事故为什么会牵扯到特警大队,这些疑问都让我们产生这次行为是否合规,目前案件还是进一步调查,相信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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