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如题所述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怎么做?

很多会计同时对于分包的账务处理不熟悉,不知道该怎么写分录?小编为了使各位会计人员更好的掌握分包项目的账务处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

1、期末,经营部门出具“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经分包单位签认后

借:工程结算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2、以材料代为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物资部门出具“总包供料结算凭单”,经分包单位签认后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原材料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3、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贷:制造费用

4、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贷:银行存款

建筑工程分包和转包怎么纳税?

答:实际上是分包人缴纳税款,但是并不需要分包方自行向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及附加,所以扣缴纳税人为总承包人,而纳税义务人为分包方。

一、纳税人是单位企业

1、有做项目登记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

2、没有做项目登记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二、纳税人是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个人承包、个体施工单位

营业税(收入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2%) 、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5%)、印花税(合同金额0.03%)。

分包开票后,总包可以凭据分包的开票凭证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会计按行业可分为许多类,例如工业企业会计、金融证券会计、房地产业会计等等,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相关账务处理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账务处理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及退还:

(1)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2)工程结束后,退还剩余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贷: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的账务处理:

1.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工程物资

2.领用本企业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领用本企业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建工程怎么理解?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同样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安装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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