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作为吗?我被执行款242元早就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可是法院执行庭却给我发强制执行书通知,传票,

并要我进行财产申报。发传票签也没有跟我沟通。还将记入我的诚信档案等种种说法。还需要承担100元的执行费用。这是他们不作为吗?
是一场交通事故,我为主要责任方。对方提出起诉,案子已经了解。判决我承担82+160元的诉讼费。
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已经汇入对方的指定账户了。
请问我怎样处理?能够向法院 追责吗?

没有这么严重的事情,可能是双方在沟通上有错误,到法院去说明情况就完了。追问

问题严重在于他们的不作为,发执行通知书前为什么不跟我沟通呢?为什么不到财务查一下执行款有没有到账?我要向法院要一个说法。要沟通也应该是法院来跟我沟通了。
我会将后续情况反馈给你的。

追答

当这种失误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监察室反映一下。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如有必要,将向监察室反映。这也是一个维权的问题。
昨天我向政府热线反映了该问题。昨天法院执行庭已经通知我去拿回了我该拿的款项。说这个案子可以了结了。
说不收我的执行费了。(我说收执行费我会给你吗?)
我要求他们书面撤销执行通知书等,对方却说案子都是这么办的,无语!

我发给法院的传真,附下文。希望能够给以后遇到同类问题的朋友带来一定的帮助。

追答

社会需要你这种较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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