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个卖酒店用品的地方上班 。老板叫他去送货 。他却把电动车骑去卖了 。这算盗窃罪吗?

涉案金额1000多吧

不一定。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罪,但是也有几个标准。
首先你朋友至少要满十六周岁
其次要达到当地规定的一个盗窃数额,如果那辆电动车不怎么值钱的话可能就不作犯罪处理
还有就是全部退赃、退赔的主动投案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都可以不做犯罪处理
总之就是这种行为犯法是一定的,犯罪就不一定,要考虑以上情况情况

我再补充一下,其实现实一点说,像这种普通盗窃案件,罪和非罪不是分得那么清楚的,中间有很大灰色地带。涉案1000多,其实数额不大,向广州涉案6000才做犯罪处理,我不知道你朋友是哪里人,但是只要工作做好,完全可以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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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7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1)应该不是盗窃,盗窃的特征是需要有窃取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而你的朋友所卖的电动车并不是他窃取的,而是为了他的工作,公司给他配置的,是由其为了工作便利占有使用的,这明显不是窃取;
2)你朋友的行为应当是职务侵占,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应当是职务侵占;但其数额不多,没达到职务侵占罪的量刑起点数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25
涉嫌盗窃是要追究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0-08-25
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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