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领导总是要求无偿且强制性的加班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呢?如果违法该怎么为自己维权呢?需要证据么?

如题所述

肯定违反。
具体先来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休息日最低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综上所述,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赔偿你超过正常上班时间的工资。赔偿数额按第四十四条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祝你好运!勇敢的去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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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7
违法.对强迫职工劳动有明确的界定,概念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包括:1、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如违反劳动法第38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规定;第41条关于“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要求,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如果没有违反劳动法规,而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依规不准职工擅自离开劳动、居住区域,不准外出,不准接触他人的,则就不能以本罪论处。2、采用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进行劳动。所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是指采取监视、禁止出入等方法而将职工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劳动。为了达到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的目的,其他可能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施以伤害或以杀害、伤害进行威胁等,但这必须是为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否则,即使采取了暴力、威胁的行为,但不是为了限制其人身自由而强迫其劳动,亦不能以本罪论处。还应指出,有的甚至是将被害人禁闭一个较为狭窄的空间内劳动,已超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范围达到了剥夺人身自由的程度,此时,又触犯了非法拘禁罪,对之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理。所谓强迫职工劳动,是指违背职工的意志,迫使其进行劳动。至于劳动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则不影响本罪成立。3、本罪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必要。虽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但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亦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长时间无偿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多人无偿劳动的;因强迫劳动致使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采用暴力、胁迫、侮辱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情节恶劣的;等等。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批评教育即能纠正,并取得职工谅解的,宜不以犯罪论处。搞清楚了以上概念就不难看出,投诉反映的问题已达到强迫劳动的定性标准。因为职工表示不干而单位说非干不可。。这一问题正是劳动保障监察要严肃处理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08-27
违反了。可以去投诉,也可以收集证据,比如你在加班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8-27
您好:
1、不能强制劳动者加班,如果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起仲裁,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0-08-27
要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签了,如果是不定时制的,那你无论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工作完成就可以了,完成不了当然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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