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公司是从事房地产经营的公司,2009年6月1日,该公司以存款500万元购入一栋写字楼,并准备对外出租,公司出租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09年12月1日,长春公司与弘延公司签订租赁协议,长春公司将持有的写字楼出租给弘延公司,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起租,租期8年,每年租金为50万元。长春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5%。要求根据经济业务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1)长春公司购买用于出租的写字楼;
(2)长春公司将写字楼出租;
(3)收取年租金;
(4)提取年折旧;
(5)租赁期满后,长春公司收回写字楼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