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如题所述

苏州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1、顺产。计发天数为128天。
2、难产或剖宫产。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增加30天。
5、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生育津贴。
苏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如《职工婚育证明》)、户籍或居住地证明(流动人口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会保障卡等。
2、办理生育登记。对于女参保人员,需持上述材料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对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则需到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
3、提交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4、受理与审查。经办机构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待遇审核,并录入信息系统。
5、生育就医。在生育时,持社会保障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资格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6、费用结算与津贴发放。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津贴将在产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或个人的社会保障卡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综上所述,苏州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来确定的,这一计算方式旨在为女职工提供合理的生育期间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以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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