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报销标准

如题所述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居民大病报销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起付标准。不同地区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不同,例如有的地区起付线为5000元,有的地区则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根据病患花费的金额,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0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60%;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支付限额。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通常设定在50万元左右。
特殊病种。对于一些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能有特定的报销政策。
门诊报销。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通常在7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600~800元之间。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精神类大病治疗: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居民大病报销标准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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