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进村执行标准

如题所述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0 年提出“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2021年提出“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快递进村”成为国策并连续两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0 年4 月,国家邮政局印发《“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明确提出:到2022 年底,农村快递服务深度显著增强,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之间流通渠道基本畅通,农村综合物流服务供给力度明显加大,快递服务“三农”成果更加丰硕,广大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快递服务,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对湖北目标要求为:2020 年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80%,2021 年达90%,2022 年达100%。2020年10月,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快递进村”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快递进村工作纳入地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政策支持,大力推进”。

但截至目前,我市建制村快递站点数量仅372个,覆盖建制村数量826个,快递服务村点覆盖率仅为55.5%,与国家的要求、现实的需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一段差距。出台我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实施方案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二、《实施方案》的意义

“快递进村”意义重大,是顺应群众期待的大实事工程,也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出台《实施方案》为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指明了方面,提供了根本保障,既能助力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末梢”、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加快内需潜力释放,又能有效提升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丰富市民“菜篮子”、增进民众情感交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是依据了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邮发〔2020〕 18号)《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函〔2020〕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快递进村”工作的通知》(鄂邮管函〔2020〕)《省邮政管理局 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 省扶贫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快递下乡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鄂邮管〔2019〕30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19〕10号)等。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

明确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快递进村”不同时间节点的不同目标,2021年底,快递服务进村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底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农村快递服务深度显著增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之间流通渠道基本畅通,农村综合物流服务供给力度明显加大,快递服务三农成果更加丰硕,广大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快递服务。

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从强化农村快递服务基础保障方面,提出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商与快递物流网络配送体系建设,包括县市区电商快递产业园、乡镇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站、村级电商快递服务点。

二是从实现寄递服务乡村全覆盖方面,提出因地制宜资源共享具体进村的多种模式,主要倡导“邮政+快递”合作进村方式,支持“快递+快递”、“电商+快递”、“交通+快递”、“供销+快递”等多样化合作方式,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合作共建,为农村地区提供有序、高效、稳定的快递服务。

三是从助力乡村振兴方面,提出快递企业服务现代农业的多种形式,鼓励快递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定制个性化服务,发挥各自优势融合发展,推进村级快递服务功能发挥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加大快递就业扶贫力度、支持农村快递创业工作、引导快递企业参与消费扶贫。

四是从农村快递安全稳定方面,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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