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当公司的法人代表了呢?

如题所述

公司是老板的,财产也是老板的,但为什么很老板越来越不愿当法定代表人了呢?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不会亲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由其亲戚朋友或者员工代为担任。

这并不是老板不是老板了,而是老板学聪明了,在合理规避自己可能面临的责任和风险!


现在,许多年轻人刚毕业后,就被老板安排在法定代表人的位置上,心中沾沾自喜,觉得是老板看重自己,要重点培养,会更加充满干劲,其实这其中可能还有老板不愿说的秘密。

虽然现在的公司基本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自己的资产,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好像谁当法定代表人都影响不大一样。

其实这种理念是错误的,法定代表人既然在法律上代表公司,那就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承担,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存在违法犯罪,那么法定代表人是会受到限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正常来说,一个老板自己创建的公司,不管是出于感情和事业的发展,往往会主动去当法定代表人,如果他们不愿意这样做,可能是有如下考虑:

一是规避自己的风险。

如果企业出问题后,公司不能正常解散和注销,那么对老板来说潜在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潜在的风险很多。

根据规定,如果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第三人责任之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在目前的商业习惯中,银行往往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对贷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个人对公司债务的担保,如果将来还不贷款,那么银行就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起连带责任,如果最终失信,就有可能成为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同样的,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 ,弄虚作假,抽逃资金,藏匿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而公司犯罪中,法定代表人往往就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公司最容易涉及的犯罪就是洗钱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等。

可以说,公司经营过程中风险很大,法定代表人也是架在火上烤,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要承担许多没预料到的责任,所以许多老板就将这份风险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随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越来越多,打击越来越大,如果公司经营出了问题,那么老板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必然不能像之前一样轻松的生活和出行。

法定代表人就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当中,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买房买车,不能出于高消费场所等等。

所以,他们不如将风险转嫁在其他人身上,最后公司赚了钱是他的,出了问题又对他个人影响不大,还可以像之前一样轻松愉快的生活。

特别是当惯了老板的人更注重名声和脸面,如果别人一直不知道他是真正的老板,法律上也不能对他追究责任,信用脸面就保持住了。


当然,还有的老板是因为之前受到了处罚,或者本身已经失信被执行人,自己担当不了法定代表人,那么通过别人来注册公司,自己暗中经营,以争取到新的翻身机会。

有的老板甚至是提前想好退路,他们知道公司风险大,不如直接给自己留好后路,让不知情的人去帮他承担风险。

所以,对不是知情的人,不要随便去担任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非他给的报酬让你对得起这个身份,同时也应排除违法风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11

曾经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认为是权利和身份的象征,而现在确实存在很多大老板不愿担任新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其实背后的实际控制人还是他们,享受公司盈利分红的也是他们,不愿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不代表他们做了“甩手掌柜”,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出于风险规避,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出于无奈。

其一:风险规避虽然说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关系”,只要在公司框架和授权下所从事的民事行为一旦出现问题,那么责任由其所代表的公司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这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初衷。但是在很多现实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其风险性还是很大的。比如,公司在违法违规时,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本人违规或者董事会监事会违规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偷税漏税或者被强制执行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列为“老赖”,同时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等。

其二:弱化公司对个人IP的依赖或者影响很多大老板都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不乏当地的“明星企业”,很多老板也是当地的“名人”,自身的标签和影响较大,而一旦这些老板个人或者背后的公司出现“劣迹”(比如有过透漏税历史、生活作风问题),那么对其名下新成立公司的负面影响还是较大的,出于此考虑才不再担任新成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甚至连股东都找亲朋好友或者员工挂名。比如我们当地有一家房产公司,早期开发的楼盘质量太差,屡次遭到业主投诉和媒体点名,给人的印象就是老板“不靠谱”。为了淡化自己的影响,该老板找亲友挂名了新成立的房产开发公司,用来拿地、开发,相当于“另起炉灶”了。

其三:不愿过多抛头露面或者精力有限做企业不容易,特别是企业做的很大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需要跟政府、税务、工商、银行、媒体等部门打交道,这种场合下由法定代表人出面协商或者陪同显得对对方更为重视,但是很多老板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精力实在跟不上,更疲于应酬,所以干脆“隐姓埋名”,尽量减少自己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的次数。

其四:获得融资的需要前几年在银行融资业务中经常会出现互保坏账的情况,即三家公司向银行提请贷款申请,每家贷款1000万,其中AB两家公司为C公司担保、AC两家公司为B公司担保、BC两家公司为A公司担保,而结局往往是A公司无力偿还,BC两家公司被迫为A承担偿还义务,这样一来BC两家公司就承担了巨大的损失。为了走出互保怪圈,有些老板就直接再注册两家他人挂名法人的公司E和F,这样三家公司互保即使任何一家公司出现坏账,实际代偿人还是自己。当然了,这么做的关键在于银行在股权穿透时发现不了是挂名法人。

其五:特殊类型的公司对于法人和高管有具体的要求并不是说所有类型的公司都可以由任意一个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有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背景有特殊的要求。比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这样一来,如果一个老板想成立一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司,而自身又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前提下,只能选择他人挂名了。

其六:为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着想《公司法》对于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有明确的表述,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担任以上高管职务:其一,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董事、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其二,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由此可见,假设公司破产,那么即使法人另起炉灶或者到其他公司担任以上高管职位也是不可行的。

第2个回答  2022-06-22

新注册公司,为啥很多人不愿意做法定代表人? 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最高权利的人,也是注册公司必备的工作岗位之前,根据《公司法》规定,新公司必须要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和监事,但是现在很多股东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这是为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新公司注册职责 首先要明确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外聘。目前很多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常选择外聘形式 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二、不愿意做法人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为啥很多人不愿意做法定代表人呢?主要是因为不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1、不愿意承担行政责任法律风险《民法通则》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0元注册公司

快至1-2天拿证

免费代理记账

专业财税代理公司

公司注销

专业注销,疑难杂症

商标注册

不成功全额赔付

第3个回答  2021-02-12
因为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东西太多了,它的责任和意义特别重大,稍有不慎就要背负相关的刑事责任,不仅对自己对自己的家人也有影响
第4个回答  2021-02-11
答:因为如果老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话,那么老板还要承担很多额外的责任,例如:在公司被他人起诉时,法人需要代表公司要出庭,这样的义务给为了赚钱的老板来说有点增负,因而老板不喜欢当公司的法人。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