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过期多久不能续期

如题所述

北京居住证过期60日后不能续签,北京居住证的有效期只有1年,每年需要签注一次。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持有人应于期满前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签注分为属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和异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之外的任意派出所办理)。
(一)属地签注
1、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证明;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
②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3、由监护人、近亲属代办的,需审核以下材料并入户核实:
①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②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近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③申领人授权代办人的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二)异地签注(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即居住证卡面除“有效期限”以外项目均未发生变化)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办理流程
线下签注流程:准备材料→携带材料到派出所申请签注→工作人员审核→办理完结
网上签注流程:获取居住证网上签注入口注册登录后,可进入居住证签注页面,按提示操作→确认提交→EMS上门取件(费用25元)→居住证签注完毕后快递回家(费用25元)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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