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办理失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失业登记:携带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到社区办理失业证明,随后再携带失业证明、身份证件、解除劳动关系书等资料,到本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2、审批:在用户申请了失业登记以后,当地的劳动就业单位便会审批用户是不是满足条件,一旦通过便会发放失业证;
3、申领失业金:在办完失业登记,领取了失业证以后,用户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了,将身份证件、失业证等材料交给社保局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批用户是不是满足失业金领取标准;
4、领取失业金:一般审批通过后,要直到下一月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用户只需携带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地方去领取即可,也有可能会直接将失业金发放至规定的银行卡之中。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月。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通常都是要按月来领取的,而且会依据累计缴费年限来规定能够领取的月数,最长可以领24个月,也就是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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