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到底是怎么死的?

如题所述

  逝世逾三十年的国际巨星李小龙,其死因至今仍是一个谜。美国一名死因研究专家研究李小龙的验尸报告后,认为李小龙是死于罕见的癫痫猝死症,而不是药物过敏引致的大脑水肿,原因是药物过敏只会令患者颈部肿胀。

  美国芝加哥库克(Cook)县死因研究办公室专家菲尔金斯(James Filkins),在美国西雅图出席美国科学院会议时指出,验尸报告指出李小龙颈部没有浮肿,显示他并非死于药物过敏反应,故相信李小龙是死于近十年才被发现的癫痫猝死症(Sudden Unexpected Death in Epilepsy)。

  菲尔金斯指出,癫痫猝死症会令人出现癫痫症状,引致心脏或肺部停止运作,此病每年在英国导致近五百人死亡,而受影响的主要是二十至四十岁男性,缺乏睡眠和压力大会增加患病的机会,而李小龙的个案正符合有关条件,事发时他正值壮年,且身心承受很大的压力。据称,引致癫痫猝死的原因过往无法解释,但相关因素包括患者为男性、年轻、与睡眠有关、脑发育迟滞、精神疾病、酒精或滥用药品等。

  李小龙死后解剖报告指其死因是大脑水肿,怀疑他对所服食的止痛药过敏而引致。但菲尔金斯表示药物过敏多会引致颈肿而不是脑肿,故不相信李小龙是死于药物过敏。

  关于李小龙死因的几种传闻

  1973年7月20日中午,33岁的李小龙与著名的制片人邹文怀在女演员丁岚家里探讨电影《死亡游戏》剧本,李小龙在午休中再也没有醒来。一时之间公众对李小龙的死因是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以下是几个不同版本的传闻:

  1、伤患复发--李小龙是个武痴,特别是在少年时与人决战无数,因此不少人联想到他可能积下伤患,尤其是头部。他最后是因为脑出现问题致死的。还有部分说法出自于一些习武之士口中,认为李小龙不跟随传统教导,过分着急而练坏了身体。还有的说他练法不得当,导致血脉失调。

  2、练功过度--自武术界的说法是:练功过度,或练功不得法,同样会损害身体甚至导致暴毙。有说他为了提升自己的武艺,过分辛劳导致最终无法负荷,并且在最后的几年,他在成名的压力下,心里负担也很重,双重的压力使他几近崩溃。

  3、滥用药物--据当时的检验报告显示:李小龙体内有大麻留下的物质,最后几年他精神渐渐陷于失常状态,无法通过心理调节解脱自己,加之他成名太快,操劳过度,体力精力常有不支之感,不得不依赖兴奋剂。但是以法庭的审查资料来看,并未将其列为致命的因素,只是与后来女友丁佩给他服用的止痛药可能产生过敏有关,这也是当时医学上所能理解的唯一可能性。

  4、病发--李小龙原本就有心脏病和脑病。在洛杉矶进行全身检查,被初诊为“脑部有问题”的李小龙拒绝对脑部的检查。再由于他死前两个月一度在公司昏倒,所以据推断脑病与其死亡情况直接相关。

  5、暗杀--其理由是,李小龙得罪过许多人,他在美国得罪了多位武林中人,多次遭人暗算险些丧命。他到香港后与武林中人关系之恶,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原因都令此说法平增了几分可信度。

  6、迷信说法--李小龙与所居住地名相冲,最后居住的地方在香港九龙半岛九龙塘,九龙把小龙困在了塘里。又有人说是李小龙遗作《死亡游戏》名字不吉祥。

  以上说法千奇百怪,有的是危言耸听,有的有一定道理,但拿不出确凿证据。至今,李小龙之死仍是个谜。

参考资料:http://www.world-jkd.com/xwzx/200602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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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8
警察法医官叶志鹏作证,说在检验李小龙尸体时,他发觉李的左脚趾处有一处切开
  过输血痕迹,左胸处有一个针孔(是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身躯外表并无新
  的伤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叶志鹏又说,他在检查丁佩寓所时,并未发现打斗和发生纠缠所遗留下的痕迹,也
  没有发现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龙的尸体上并未有任何受到过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认定
  李小龙是“没有遭受谋杀而致死的证据”。
  叶志鹏医生事后同另几位医生交谈过,另几位医生的意见都认为“李小龙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为李小龙生前,曾有过突然昏迷的病史。叶志鹏医生因此认为李小
  龙的“大脑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龙的验尸工作,是在他死后36小时后开始的。其后,法庭进行调查取证。李小
  龙的尸体被剖验后,他的胃残存物、血、肝、肾、小肠和结肠的样本马上被送到化验室,
  由港府法医部的林医生检验。而另外的样本,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第一批
  验尸报告出来,李小龙已下葬。
  验尸报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龙体内发现大麻,但份量极微。林医生在法庭作证
  时说,大麻不致于致人于死。
  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在法庭供称:李小龙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较有可能是他对镇痛药中的某些成份极敏感。他说:李小龙头部没
  有发现伤痕,但脑部有中度肿胀。但他又说:完全没看脑出血的可能,因为脑血管并无
  梗塞之处。
  黎史特医生说,李小龙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脑肿,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钟发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发生,就李小龙的情形而言,他的脑肿来得非常之快。
  但脑肿并非一定致人于死亡。
  此案还邀请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来研究,他的意见是:死因是急性脑水肿,
  原因是对镇痛药(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过敏反应。
  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

  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
  一、谋杀:
  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
  二、误杀:
  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
  三、合法杀人:
  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
  四、自杀:
  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
  死者是出于自杀。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
  亦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
  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
  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
  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
  “死于非命”。
  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
  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
  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
  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
  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
第2个回答  2019-10-21
  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于女星丁佩家中猝死,医院公布的资料称其死于“脑水肿”。
  李小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祖籍中国广东顺德均安镇。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他在香港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第3个回答  2019-09-07
应该是有人毒害的
第4个回答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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