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的天-龙!觉得GM越来越垃圾!冲值服务相当周到!但出现问题就爱理不理!我遇上的麻烦从来没有解决过!很难不让我怀疑他有倒闭的一天!那他真的倒闭了!广大游戏者将得到什么赔偿!!要知道游戏当中有RMB玩家!也在非RMB玩家!花数万上十万的玩家可也真不少!一个游戏GM管理垃圾!出理问题解决不了!难免会有玩家因此觉得失去游戏的兴趣!如果大量玩家不玩了!一个游戏只有廖廖几人!!哪怕不倒闭,也失去游戏的意义!跟倒闭也没两样了!那剩下的极少数玩家该何去何从呀、、、、、、、、
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法律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而已经使用的,不退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注册账号的的协议上 ,最后一句是 :以上协议内容最终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 这样的话, 你既然能够成功注册账号, 就表示你同意了。 在该公司倒闭后 ,面对玩家的索赔 ,它是有最终解释权的 。比如 :我为什么不赔钱给你。
扩展资料: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超过30日的,视为终止。
第二十四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服务协议停止为网络游戏用户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用户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央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