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出生的朱旭光的个人资料

是男性,在南京开康瑞思科技有限公司
不是名人,只是一个普通人。有谁知道吗,好像是辽宁人

朱旭光,男,汉,副教授,1976年生,浙江缙云人。199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行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2004年任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副主任科员;200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传媒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中国服务经济研究中心(CCSE)研究人员,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教于浙江曾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厅局级课题2项,参加国家、省部厅课题7项,出版《和谐制度的经济学研究》、《浙江文化大省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等专著3部、参编《市场经济犯罪纵横论》等法学著作7部,参译法典1部,参加法规起草2部,已在《财贸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学、法学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ISTP、ISHHP等全文复印、检索。曾获得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浙江省经济学会、浙江省国际经济学会优秀成果奖等4项。曾主持、参加完成《吴兴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义乌江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萧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等地方政府委托项目。
所获荣誉曾荣获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浙江省经济学会优秀论文奖、浙江省国际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传媒学院师德标兵、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十佳教师、浙江传媒学院科研先进个人、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创意产业。
教学特点朱老师讲课充满激情,旁征博引,颇有风趣。在课堂上经常举一些生动的例子来言传身教。 一、人类生活的实质是交易。二、选择的动机是效用最大化。三、互利是一切交往的基础。四、在比较优势中走向成功。五、被激励是幸福之源。

传媒学院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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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9
  [编辑本段]河南省曲剧团专业演员 朱旭光
  朱旭光:第十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金奖得主,梨园春第三届“擂响中国”银奖得主,河南省第五届青年演员戏曲大赛金奖。从业余戏迷到河南省曲剧团的专业演员,从戏迷擂台的银奖到专业戏曲演员比赛的金奖,她的身上深深的烙下了曲剧的痕迹。作为曲剧王(秀玲)派的第三代弟子,曾深得曲剧表演艺术家王秀玲的亲传,是专家和戏迷公认的曲剧舞台上的一颗新星。
  [编辑本段]滕县党员 朱旭光
  简介
  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滕州市南沙河冯庄中村人。大学文化。1978年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任职
  1984年7任滕县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993年9月任滕州市法院组副书、副院长主持工作,1994年6月任滕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翌年2月当选为院长,1998年10月调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成就及荣誉
  在滕州法院工作期间,先后多次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上级法院和枣庄市委、滕州市委、政法委记功或嘉奖。调入枣庄市中院后,由于工作成绩突出,1999年度再次被市委、市政府嘉奖。在任滕州法院院长期间,与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院干警以创“三个一流”为目标,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收、结案件创历史最高水平,综合业务考核名列枣庄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先后被省高级法院分别授予全省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法医、档案工作等先进集体,全省“先进法院”和集体三等功;并被授予枣庄市“文明单位”和枣庄市政法系统“十佳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滕州市“突出贡献”单位。1996年滕州市法院审结全省首例盗窃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嘉奖。《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审判》、《枣庄日报》等报刊多次报道过其事迹和经验。
  [编辑本段]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朱旭光
  简介
  朱旭光,男,汉,副教授,1976年生,浙江缙云人。199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行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2004年任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副主任科员;200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传媒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中国服务经济研究中心(CCSE)研究人员,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教于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
  学术研究经历
  曾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厅局级课题2项,参加国家、省部厅课题7项,出版《和谐制度的经济学研究》、《浙江文化大省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等专著3部、参编《市场经济犯罪纵横论》等法学著作7部,参译法典1部,参加法规起草2部,已在《财贸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学、法学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ISTP、ISHHP等全文复印、检索。曾获得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浙江省经济学会、浙江省国际经济学会优秀成果奖等4项。曾主持、参加完成《吴兴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义乌江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萧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等地方政府委托项目。
  所获荣誉
  曾荣获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浙江省经济学会优秀论文奖、浙江省国际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传媒学院师德标兵、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十佳教师、浙江传媒学院科研先进个人、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创意产业。
  教学特点
  朱老师讲课充满激情,旁征博引,颇有风趣。在课堂上经常举一些生动的例子来言传身教。
  经典经济学思维
  一、人类生活的实质是交易。二、选择的动机是效用最大化。三、互利是一切交往的基础。四、在比较优势中走向成功。五、被激励是幸福之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5
朱旭光,浙江缙云人。200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现为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分工会主席,文化产业管理系教师,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传媒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服务经济研究中心(CCSE)研究员。曾主持省部厅课题4项,参加国家、省部厅课题7项,出版《和谐制度的经济学研究》、《浙江文化大省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等专著3部、参编《市场经济犯罪纵横论》等法学著作7部,参译法典1部,参加法规起草2部,主要研究方向: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创意产业。已在《财贸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学、法学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ISTP、ISHHP等全文复印、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