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拿到自己的工资

如题所述

你好,老板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的赔偿要优先清偿。

也可以向老板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工资的!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劳动纠纷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你的利益,就你的事宜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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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4
可到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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