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递交了辞职信,我要尽快去新的公司上班,但公司拖着不给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试用期,我已经提前三天递交了辞职信,但是公司不给批,说让我至少还要干近半个月才放人。但是,我已经找好了新的工作,新的公司催促我尽快去报到上班。但是,原公司找各种理由,就是拖着不给我办离职手续。1,我该怎么办?2,递交辞职信已经过了三天,我和原公司的合同,是否已经算解除了?3,我能否到新的公司上班?4,我的社保怎么办?若原公司不给我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我又该怎么办?很着急。希望有识之士,能够帮助解答。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你这种情况:

1、你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辞职的做法是对的,但需注意以防万一,辞职信最好是纸质的,并经快递公司寄往公司签收,这样可以证明你确实将辞职信递交到公司,再发一份电子邮件,为自己保留好证据。

2、据你所言情况,可以断定已与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不需要去上班,可以到新公司上班。

扩展资料: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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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而原公司找理由拖着不办离职手续实在耍无赖,针对你这种情况,建议如下:
1、你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辞职的做法是对的,但需注意以防万一,建议辞职信最好是纸质的,并经快递公司寄往公司签收,这样可以证明你确实将辞职信递交到公司,建议再发一份电子邮件,为自己保留好证据。
2、据你所言情况,可以断定已与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不需要去上班,可以到新公司上班。
3、建议可以通过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解决原公司的纠缠,提醒你最好要有建议1里的证据准备,以防公司耍无赖。
4、至于社保转移接续手续,不是问题,原公司又不给你交钱了,没什么发言权(但若有住房公积金,原公司有管理权),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代你办理,如果不给代办,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即可。
希望能帮到你,朋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18
试用期内离职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是可以的,证明你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了,你可以去新公司上班,社保不给办理就可以仲裁告原单位。
第3个回答  2013-12-18
试用期只要递交了辞职信就解除了雇佣关系。可以直接去新公司上班了。社保不给办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10-08
我也遇到了题主一样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提前三天过后是否可以直接离职,不办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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