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作的人三十几年前违反了计划生育怎么办

如题所述

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
没有落户的
必须落户,国务院有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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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已经过了多少次人口普查,该上户口的也已经上了吧,而且刑事案件过上三十年也不追诉了何况社会抚养费,没事了。
第2个回答  2019-05-21
这个问题三十年前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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