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想把房子赠与给其中一个儿子,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

如题所述

一、赠与这种处分财产的行为,是只能限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他有权自主处理,不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

二、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扩展资料: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法律特征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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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赠与这种处分财产的行为,是只能限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他有权自主处理,不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
  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第2个回答  2010-08-31
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
不过家庭纠纷各家都有各家的难处。父亲要赠给其中一个儿子,其它子女难免有想法。还是需要家庭多沟通。
即使签字了,该不讲理还是不讲理的,该反悔的还是会反悔。
家里能讲通道理就和和气气了。如果不能大家都满意,只要父亲坚定给一个儿子就行了,最多父亲自己写一个字据给儿子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0-08-31
不需要。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已的意志处理自已的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8-31
如果房本上是你父亲的名字就不需要其他人同意,进行公证后去过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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