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忙回答下,离婚开庭时候,法院传票 找不到被告 当天开庭是否判离婚

如题所述

一、视案件的材料而定,如你提供的材料明显有法定离婚事由: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
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只要证据确实充分,那么法院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缺席判决离婚;
三、如不符合上述离婚事由,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在第一次开庭后,判决不准离婚的机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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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9
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判决离婚。追问

可以请律师 说话坚决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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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3-29
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不应诉,不答辩,不提供证据,视为放弃对原告提供证据的抗辩权,原告提供上述证据合法,法院会采信原告证据!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没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3个回答  2016-03-29
不判
第4个回答  2016-03-29
不会判!
第5个回答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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