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先生把人生分为四个境界,其中最高的境界是哪个

如题所述

最高的境界是“天地境界”,又称“哲学境界”

冯友兰先生把人生分为四个境界,从低到高分别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1、自然境界:

人若只是顺着本能或风俗习惯做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所做的事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

2、功利境界:

人意识到自己,为自己而做各种事。这并不意味着必然是不道德的人。所做事情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已的,所做的各种事,有功利的意义。

3、道德境界:

人了解到社会的存在,是社会的一员。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人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人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有道德的人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

4、天地境界(哲学境界):

人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人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人是社会组织的公民,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这种觉解,人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

扩展资料:

冯友兰先生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四届政协委员,第六至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取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印度德里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

著有《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史新编》、《贞元六书》等,成为20世纪中国学术的重要经典,对中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称誉为“现代新儒家” 。

他的《中国哲学史》是继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之后又一部具有广泛影响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代表了30年代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最高水平。

此书被冯的美国学生卜德译成英文,成为现今西方人系统了解中国哲学的为数不多的著作之一。在这部巨著中,他自称为“释古派”而与胡适的“疑古派”相区别。他着力论证了儒家哲学在中国哲学史上的正统地位。这为他后来创立新理学思想体系积累了思想材料,作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1990年7月,冯友兰七卷本的《中国哲学史新编》全部完成。冯友兰说这部书“不仅是过去的历史的叙述,而是未来的哲学的营养。这部中国哲学史著作,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它奠定了中国哲学史的学科基础,在中国哲学由近代走向现代的发展历程中,是一座里程碑。

冯有兰是近代以来中国能够建立自己体系的少数几个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在现代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冯有兰是一位爱国者,他一生致力于研究和传播中国文化,享誉世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生境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冯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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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5

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先生根据他对中国哲学的体悟,曾把“人生的境界”做了“四等”之分,即“一本天然的‘自然境界’,讲究实际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谊,不谋其利’的‘道德境界’和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1895.12.04~1990.11.26),字芝生,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人。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

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四届政协委员,第六至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取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印度德里大学、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著有《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史新编》、《贞元六书》等,成为20世纪中国学术的重要经典,对中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称誉为“现代新儒家” 。

扩展资料:

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论干什么事情,不是依照社会习惯,侄是依照其本性去做,他们从来未曾了解做某种事情的意义。往好处说,这就是“天真烂漫”,往差处说便是“糊里糊涂”。他们既不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又不明白做某种事情有什么意义,所以他们可说没有自觉。

有时他们纵然是整天笑嘻嘻,可是却不自觉快乐。这,有如天真的婴孩,他虽然笑逐颜开,可是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快乐,两种情况,完全相同。这一类人,对于“生”“死”皆不了解,而且亦没有“我”的观念。

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人生的了解,比较进了一步,他们有“我”的观念,不论做什么事,都是为着功利,为着自己的利益打算。这一批人,大抵贪生怕死。有时他们亦会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做点事,可是他们做事的动机,是想换取更高的代价,表面上,他们虽在服务,但其最后的目的还是为着小我。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不论所做何事,皆以服务社会为目的。这一类人既不贪生,又不怕死;他们晓得除“我”以外,上面还有一个社会,一个全体。他们了解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个人与社会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

就普通常识来说,部分的存在似乎先于全体,可是从哲学来说,应该先有全体,然后始;个体。例如房子中的支“柱”,是有了房子以后,始有所谓“柱”,假使没有房子,则柱不成为柱,它只是一件大木料而已。

同样,人类在有了人伦的关系以后,始有所谓“人”如没有人伦关系,则人便不成为人,只是一团血肉。不错,在没有社会组织以前,每个人确已具有一团肉,可是我们之成为人,却因为是有了社会组织的缘故。道德境界中的人,很清楚的了解这一点。

天地境界中的人,一切皆以服务宇宙为目的。他们生死的见解,既无所谓生,复无所谓死;他们认为在社会之上,尚有一个更高的全体——宇宙。

科学家的所谓宇宙,系指天体,太阳系及天河等,哲学家的所谓宇宙,剩一切,所以宇宙之外,不会有其他的东西,我人绝对不能离开宇宙而存在。天地境界的人能够彻底了解这些道理,所以他们所做的事,便是为宇宙服务。

从镌刻在德尔菲神庙上的那句“认识你自己”开始,“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关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学说。在冯友兰那里,一个人“自我意识”的有无及其强弱,恰恰是反映或决定他的人生境界之高低的关键——“自然境界的人生不需要对人生有任何理解和自我意识;

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需要有一点对人生的理解和自我意识;天地境界需要的人生理解和自我意识则最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从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说起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16
自然境界
建议看完全文
很有帮助
人所面对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人所面临的人生是同样的人生。就人的“觉解”对象而言是公共的,同一的;但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是具体的,有区别的,这使得人的境界也不相同。严格说来,各人有各人的境界,没有作为个体的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的。冯友兰认为对人生境界的区别,只能略其小异,而取其大同。在这种观念支配之下,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区别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种类型,并依照人生境界的差别,来论释他所理解的人生意义或人生价值。
“自然境界”是人生境界中一种层次最低的境界。冯友兰认为。生活在这种境界中的人,其行为特征是“顺才”和“顺习”。冯友兰所说的“才”是人的生物学意义的“性”。这样的“顺才而行”,亦即是所谓“率性而行”。这样的生活行为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这样的生活完全是一种自然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活。冯友兰所说的“习”,是指个人的生活习惯和社会的生活习俗。“顺习而行”,是依照个人习惯和社会习俗生活,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的主动安排,而是“照例行事”。所以冯友兰认为,“顺才而行”和“顺习而行”,都表明在这种境界中生活的人,对自身的生活和行为没有了解。人生对于这种“顺才而行”和“顺习而行”的人来说,是一片混沌。由于这种人对于自己生活的性质完全没有了解,他们虽然也有自己的人生,但人生对他们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
由于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归之于人对于人生的“觉解”,所以在冯友兰看来,对于人生是一片混沌的人,并不仅指那些生活在尚未开化的社会中的人,也不限于那些从事简单工作的人。在工业社会中,在学术工作者和艺术家中间,在道德事功方面都取得卓越成就的人中,也可能有只具备“自然境界”的人。因为这些人中,有的人的行为和生活,也只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们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是“莫知其然而然”。他们虽然生活在现代社会中,他们虽然在事功方面可以取得很高的成就,但他们对于自身的生活和行为并没有自觉地了解,故他们的人生境界仍只能是“自然境界”。冯友兰认定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从事比较复杂的社会劳动的人仍可能只具备“自然境界”,是要进一步凸现人生境界只能决定于人对人生的“觉解”,人对人生的“觉解”决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功利境界”在人生境界中高于“自然境界”。在冯友兰看来,“功利境界”区别于“自然境界”的地方,在于生活在这种境界中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已有了清楚地了解。但这种了解限于通过自己“心灵的计划”和自觉的行为来谋求自身的利益。所以“为利”是生活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的行为特征。“为利”即是自私。一般而言,动物的行为都有“为利”的特征。但不能说“为利”即具有“功利境界”。动物的“为利”常常是一种本能,而非自觉地“为利”,动物不知道通过自己的行为来为自己谋利。一个生活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也会有为了自己的利益的行为,但这种人的人生境界之所以是“自然境界”,就因为他对于自己的行为和自身利益的关系并没有清楚地“觉解”。冯友兰认为,一个人在生活中,可以消极地“为我”,也可以积极地“为我”,不论其行为的方式有何区别,但目的都在“为我”或说“为利”。有的人积极地“为我”,其结果也可能使他人得利,他们的行为可能是“功在天下,利在万世”,他们自己也可能是历史上的英雄人物,但就其人生境界而言,仍然只能是“功利境界”。
“道德境界”是冯友兰认定的一种较高的精神境界。“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他了解人之性是涵蕴有社会底”。(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第499页。)人性即人的社会性。社会性既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又表现为人与社会的关系。人在社会中生活,必然处于同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必然具有自己的“位分”,前者冯友兰谓之“人伦”,后者冯友兰谓之“职”。人们依照“伦”“职”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便是“尽伦尽职”;“尽伦尽职”的行为便是道德的行为。因此,冯友兰把“道德境界”的特征概括为“行义”,“行义”即是“为公”。“为利”是“为我”,目的在“占有”,重“取”;“为公”是“利他”,目的在“贡献”,重“与”。冯友兰认为具有道德境界的人,即使是“取”,目的也在于“与”。
“天地境界”不同于“道德境界”,这种境界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具有这种境界的人,不仅了解人在社会中的“伦”“职”,而且了解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人的行为已不是停留在“行义”,而是“事天”。“事天”是以“知天”为前提的,因此,具有“天地境界”的人,对于宇宙人生已有完全的了解,这种了解是对宇宙人生的最终的觉解。因此,“天地境界”可以使人的生活获得最大的意义,使人生具有最高价值。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3-10-05
1.文中有一个词可以说贯串了全文,它与人生境界有着密切关系,甚至可以说由它而决定了人生境界的高低。请问它是哪个词?
明确:觉解。它在文中共出现了十三次。
2.请依据下面两个语句对“觉解”—词作出自己的解释。
①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
②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地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
提示:“觉解”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对自己与社会、宇宙的关系以及对自己所做的事情的意义的觉悟与理解。学生只要言之成理即可。
3.品故事,加深对“觉解”的理解。
《值钱的东西》
有一个小偷到良宽禅师的茅庐偷东西,结果发现没有一样值钱的。
良宽禅师被小偷惊醒,脱下身上的衣服,递给小偷,说:“你远道而来,不该让你空手而回,这件衣服你带走吧。”
小偷大惊失色,落荒而逃。
良宽禅师叹道:“可怜的家伙,可惜我不能把这美丽的月亮也送给他。”
讨论明确:在小偷眼里,值钱的东西是金银财宝,而在禅师眼里,星、月、山、水、花、草、树、木,无不可贵。对事物不同的体会与觉解,使事物有了不同的意义。
4.“不同的人可能做相同的事,但是各人的觉解程度不同,所做的事对于他们也就各有不同的意义。”这样就构成了人们不同的人生境界。请说说下面的事例各属于什么样的人生境界。
⑴一名儿童趴在地上观看草间的昆虫;一名昆虫学家也同样地俯伏在地上观看草间的昆虫。
⑵开头故事里的三个泥水匠。
⑶儿童仰望天空数星星;诗人张若虚仰望月亮;思索着“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讨论明确:⑴儿童是顺着本能做事,对他所做的事并无觉解,属于自然境界,而昆虫学家则是在进行观察和研究,是在为社会的利益做事,属于道德境界。
⑵第一个泥水匠属于自然境界,第二个泥水匠属于典型的功利境界,第三个泥水匠也属于功利境界,但他的功利超出了一般的物欲。
⑶数星星的儿童属于自然境界;而张若虚因为诗句中所显现的对宇宙、世界的追问和哲思而使他达到了天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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