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10
珠海市的民用水电收费标准包括两部分:
1. 阶梯电价。珠海市的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
2. 水费收费标准。每期用水在40立方米以下部分,水价标准为1. 74元/立方米;41-60立方米部分,水价标准为2. 61元/立方米;6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水价标准为3. 48元/立方米。
请注意,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区域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供电供水公司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