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育津贴2023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长沙市生育津贴2023年新规定如下:
1、符合有关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3、女职工生育津贴自法规的产假休完后开始申领,至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4、男职工配偶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自分娩后开始申领,至分娩后6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生育补贴金领取流程:
1、申请材料准备:家庭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生育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
2、填写申请表格:家庭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加盖家庭成员的指纹和签字确认;
3、提交申请材料:家庭需要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
4、审核申请材料: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会对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家庭的身份和社保缴纳情况;
5、领取生育补贴金:审核通过后,家庭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指定的银行窗口领取生育补贴金。
综上所述,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以在申请前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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