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护理的伦理学三原则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护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行善)原则,公正原则,知情同意原则。

护理伦理学是护理人员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调整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很多时候医疗伤害是不可避免的,想为患者做手术,那必然要给患者创造创口,所以不伤害原则并不是绝对的。不伤害原则其真正意义在于权衡利害之后的“利大于弊”。重点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的动机和意识,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

有利(行善)原则

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患者的利益、促进患者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一句话可以总结为把有利于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利益。

医疗实践中,通常所说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对患者有利,既能减轻痛苦,又能促进健康,是狭义的有利原则。广义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不仅对患者有利,而且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群、人类的健康和福利。

尊重原则

这个原则从字面上就很好理解,是指医患双方应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考题中都是在强调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实践中,对患者的人格尊严及其自主性的尊重。主要表现为医师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保证患者自主、理性的选择诊疗方案。

公正原则

医疗公正是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

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原则是临床上处理医患关系的基本伦理准则之一,也称知情承诺原则。

其基本内容是:临床医师在为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方案后,必须向病人提供包括诊断结论、治疗决策、病情预后及诊治费用等方面真实、充分的信息,尤其是诊疗方案的性质、作用、依据、损伤、风险、不可预测的意外及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案及其利弊等信息,使病人或家属经深思熟虑自主作出选择,并以相应方式表达其接受或拒绝此种诊疗方案的意愿和承诺;在得到患方明确承诺后,才可最终确定和实施由其确认的诊治方案。

护理伦理学介绍

护理伦理学是关于护理职业道德的科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研究护理科学发展中,特别是护理实践中护理人员之间,以及护理人员与患者、与其他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意识、规范和行为的科学。 护理伦理学对护理实践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提高护士的道德水平及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护理人才;有利于护理技术与伦理的统一,提高护理质量;有利于护士解决护理道德难题,促进护理科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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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9
一、平等原则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自己行为,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参与的内容、行为方式等;自己责任,即民事主体要对自己参与民事活动所导致的结果负担责任。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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