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普查员几次入户都没人,普查员会打电话或发信息联系住户,请大家保持联络。如果11月10日前后,仍没有普查员到家中登记信息,也请及时与村居委会联系。
在第七次人口普查中,没有住房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普查,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扩展资料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普查员将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
为节省登记时间,居民可以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员的现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