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子女有多少的遗产继承权?

如题所述

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子女有多少的遗产继承权要分具体情况来定:1、父亲去世后,如果有遗嘱的,要按遗嘱来继承。2、没有遗嘱的,遗产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分析
在父亲去世以后遗产的继承问题是有遗嘱的话就按照遗嘱来继承,在父亲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子女,母亲和父亲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那么自己和母亲是可以均等去分割属于父亲的遗产的,不过能继承的只是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父亲去世后,父亲的个人财产不是全部可以有子女继承的,而且法律制度上对遗产继承问题的规定其实也很详细,像是有些子女,在父亲生前从未对父亲尽到过任何的赡养义务,如果其他人能够提供证据的话,可通过司法途径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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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9
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健在,关于父亲份额的遗产继承问题,要由去世人的父母、配偶(也就是你们的母亲)、及你们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第2个回答  2021-08-09
父亲去世了,首先要区分留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属于父亲的是他的遗产。再看有没有留下遗嘱,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一人一份。如果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者年老、残疾,并且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的应当适当多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8-08
父亲去世了,母亲享有一半的继承权,同时按照顺位母亲和子女享有父亲那另一半的遗产,这就说明子女要低于百分之五十的遗产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21-08-08
父亲的遗产有他的妻子、子女、父母等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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