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离职了可是公司个人所得税还是显示在职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这一个月之内还是有情可原,因为一般工资都是下行发,也就是下个月初发,上个月的工资,如果再下个月初他申报完个税,或者说是报完工资之后还显示的话,那么你就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的APP里面做申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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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8
写在职公司。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写在职的公司,但是就算写离职公司也不影响的,只要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到就业局备案的,那么税务局有劳动者相关资料的,个人所得税也到新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2个回答  2022-08-28
写在职公司。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写在职的公司,但是就算写离职公司也不影响的,只要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到就业局备案的,那么税务局有劳动者相关资料的,个人所得税也到新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3个回答  2022-08-28
写在职公司。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写在职的公司,但是就算写离职公司也不影响的,只要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到就业局备案的,那么税务局有劳动者相关资料的,个人所得税也到新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4个回答  2022-07-17
这个很影响的,打个比方,你的下一个公司他可能回去做背调,在做背调的时候,这个公司很有可能显示你还是那家公司的员工,就会非常影响你的入职。此外,这个公司还有可能再给你上税,看一下你的个人所得税,幸好你发现的及时,还是可以制止的,你去那个公司和他们说,一定要办理好,关于这个的,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很可能以后就会被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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