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主播,但老板强制要求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而且要干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这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无论是演艺经纪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人身绝对自由,都不能强迫。所以,强迫必须多久才能离职是不合法的。

但是如果有培训期或者违约金条款,原则上还是有效的。具体到劳动合同关系中,违约金应当是相当于培训期所对应的培训价值。具体演艺经纪合同关系中,违约金原则上遵循自愿约定,但是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长短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体现,一般认为期限越长对劳动者保护力度更强,但诚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所以合同期限约定为两年没有问题。

干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是对离职时间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意味着如何离职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而非强制三个月内不得离职。合法离职不代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违反服务期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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